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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 亚硝酸盐特殊膳食用食品: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亚硝酸盐
食品中文名称 特殊膳食用食品: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
限量要求 ≤2.0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5
生效日期 2026-09-02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NaNO2计。以固态产品计。仅适用于乳基产品(不含豆类成分)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