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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 乳及乳制品(生乳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除外)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
食品中文名称 乳及乳制品(生乳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除外)
限量要求 ≤0.2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5
生效日期 2026-09-02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Pb计。生乳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调制乳、发酵乳除外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