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 无机砷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: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无机砷
食品中文名称 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: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: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
限量要求 ≤0.3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5
生效日期 2026-09-02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As计。仅限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含量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而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测定无机砷含量再作判定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