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 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
食品中文名称 特殊膳食用食品:婴幼儿辅助食品
限量要求 ≤50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25
生效日期 2026-09-02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6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以Sn计。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